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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的意义
发布日期:2008-3-8 13:15:39 点击次数:

    在国际投融资、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股票上市、收购兼并等重大资本运作中,尽职调查则是律师的基础性工作,参与谈判,审查和起草交易合同、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都是建立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

    一、律师尽职调查的概念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一词源于英国的普通法。律师尽职调查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人委托律师,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项目融资律师尽职调查是指律师接受融资项目方的委托,对融资项目方的有关法律状况和融资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调查,并根据了解的情况和取得的证据材料出具的关于融资项目方企业和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尽职调查在律师实务中的应用,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发展而出现的。律师尽职调查在实践中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规模较大的收购和兼并、股票和债券公开发行与上市、重大资产转让、风险投资和普通中大型项目投资等,在企业担保和传统的银行贷款业务等企业融资活动中,委托人和律师也逐步地开始进行尽职调查。
律师尽职调查在实践中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但是,律师尽职调查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出现却是在2001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 - 律师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编报规则第12号”),在该规则第5条中规定:“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这是第一次在中国大陆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律师尽职调查”这一概念。

    二、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的必要性

    国际投融资中,由律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是投融资程序中一个关键的环节:
    1、提高融资成功率:由律师进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国际上进行投资、融资业务的必经程序和国际惯例。据调查发达国家在投融资领域依据律师出具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考察融资方资信的占98%以上。
    2、国际融资需求:律师进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中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现阶段已处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阶段,经济逐渐趋于全球化,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然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而必然要求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不仅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要遵守国际惯例、国际规则。
    3、法律规定的必要文书:律师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法律规定。目前中国在股票、债券、基金上市,基本建设招、投标,公司改制等方面都要求必须有律师参与并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而与上述经济活动相关的投融资活动必然也得引入律师参与机制。
    4、防范投融资风险的有效工具:在国际投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股票发行上市中,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并伴随着的巨大风险。尽职调查作为识别、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企业自身很难完成这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服务。律师可以根据调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可对遇到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同时,法律赋予律师在调查取证方面有着特殊的权利,这对于尽职调查的顺利完成非常重要。律师等专业人士为企业在企业改制重组、股票发行上市中中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他们的参与是相当重要且必要的。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

    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在于通过揭示有关企业的主体资格、组织结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重大合同等重要资料,使投资方明晰可能涉及到的权利、义务、风险等法律问题,引导投资方在掌握充足信息的基础上作出适当决策。一般说来,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包括:
    1、审核被调查对象所提供交易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了解被调查对象的组织结构、资产和业务的产权状况和法律状态;
    3、发现和分析被调查对象的法律风险和问题,以及问题的性质和风险的程度。
尽职调查的结果可能与预先提供的资料所反映的情况相吻合,也可能不一致。尽职调查的结果可作为投资方重新定价或决定支付方式的参考因素。有时,投融资双方在投资前已谈妥项目融资的条件,一份完整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可作为投资方的决策依据。

    四、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的作用

    投融资律师尽职调查是律师对融资项目方的企业和项目全面的法律调查,对融资项目方是否融资成功具有重要的作用:
    1、是企业对外融资的行动指南,为企业对外融资创造条件:融资问题涉及到诸多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技巧,律师作为法律的专业人可以根据国际国内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帮助投融资人设计投融资方案,和发现在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预防和解决,使投融资能够顺利进行和操作。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能帮助项目方及时发现自已在引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为引资创造条件。
    2、从法律层面提高企业信誉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量避免与“红头”文件的冲突,遵守法律、依法投融资不仅是现代投融资的要求,也是企业成就重大投融资项目的信誉,更是判断企业是否与国家市场接轨的标志,将直接影响到投融资是否可行的关键问题。
    3、是对企业形象的包装:增资扩股、公司并购及资本运作,都需要相关法律的包装。包装并不是规避法律的规定,而是更好适用法律赋予的权利。
    4、帮助企业理顺融资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投融资的实务操作中会设计到或与多方发生法律关系,解决和协调的方法多使用法律的方法处理,利用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可使多方法律关系明朗化。
    5、帮助企业积累投融资方面的经验:提高投融资效率,减少融资环节,节约融资成本,缩短融资周期,有效发现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
    6、扩大企业在当地的知名度,并理顺其与职能部门的关系。
    7、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并完善企业管理:现代公司制度的公司治理、需要合法和科学的管理,才能理顺内部关系促使外部业务的开拓。
    8、纯洁企业队伍:有效管理企业,理顺企业内部人事管理和劳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

    五、律师尽职调查的意义
  
    律师尽职调查是投资方确定是否进行投资以及投资方式、方案的基础,其意义在于:
    (一)从法律角度确认融资项目方的合法性:投资方都希望和要求融资项目方是合法、有效存续的;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方都不会选择一个不合法的企业进行投资。
    (二)通过尽职调查,投资方可以发现投资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障碍,为投资方确定投资成本和投资方案提供依据:融资项目方本身的特性、法律状况或者存在的瑕疵等可能会使投资方通过某种投资方案解决法律上的障碍,从而增加投资方的投资成本。如果投资方在没有进行尽职调查的情况下决定投资,可能会由于融资项目方存在上述不利因素而造成投资成本的增加,甚至导致投资失败。
    (三)促使融资项目方对项目方企业及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真实的陈述和保证;但是尽职调查并不免除保证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的义务。
    (四)律师的尽职调查报告将构成投资方决定是否进行投资的决策依据之一。尽职调查律师在审查了项目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后,将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就项目方的法律状况向项目方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在律师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中将对项目方的合法性以及存在的法律上的瑕疵提出意见。投资方将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分析、确定项目方是否符合投资方的投资目的、能否按照投资方希望的投资方案完成投资以及投资方是否能够如期收回投资成本。在明确上述问题后,投资方将最终决定是否进行投资以及如何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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